中央研究院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為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直接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任務包括人文及科學研究,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中央研究院於1928年在南京成立,現位於台北市南港區( ),現任院長為翁启惠。中央研究院兼有科學與人文之研究。
[编辑] 沿革1926年春,朱家驊协助鈕永建、葉楚傖創辦孫中山提出設立的全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中央學術院”(中研院前身)。1927年4月17日,中央政治會議第七十四次會議在南京舉行,李石曾提出設立中央研究院案,決議推李石曾(煜瀛)、蔡元培(孑民)、張人傑(靜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組織法。中研院的拉丁文名Academia Sinica系朱家驊所擬。5月9日,中央政治會議第九十次會議議決設立中研院籌備處,並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張人傑、褚民誼、許崇清、金湘帆為籌備委員。7月4日,《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條例》公布,改列籌設中的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大學院的附屬機關之一。10月1日中華民國大學院之大學委員會成立,朱家驊以中山大学副校長身分為該委員會當然委員,參與中華民國大學院中央研究院之籌備工作,並於11月12日首任地質調查所(翌年7月在上海改名地質研究所)所長。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組織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隸於國民政府,為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設立:物理、化學、工程、地質、天文、氣象、歷史語言、國文學、考古學、心理學、教育、社會科學、動物、植物等十四個研究所。11月20日,大學院院長蔡元培聘請學術界人士30人在大學院召開中研院籌備會及各專門委員會聯合成立大會,討論中研院組織大綱及籌備會進行方法。議決先籌設各研究單位,計有:理化實業研究所、地質調查所、社會科學研究所、觀象台四個研究機構,並推定各所常務籌備委員,積極展開籌備工作。 1928年4月10日,頒布《修正國立中央研究院組織條例》,中研院改為不屬於大學院的獨立機關。4月23日,特任蔡元培為院長。5月,啟用印信。6月9日,第一次院務會議在上海東亞酒樓舉行,宣告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創辦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員是中國科學社社員,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國科學社在國際上作爲中國科學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在首任院長蔡元培任內,中央研究院陸續在南京、上海等地設立十個研究所,係由理化實業、社會科學、歷史語言三研究所,以及地質調查所、觀象台與自然歷史博物館演展而來。抗戰期間中央研究院曾西遷昆明、桂林、重慶等地,抗戰勝利後方復還京、滬。 1935年6月20日在南京成立中研院第一屆評議會。1936年6月15日蔡元培請朱家驊繼丁文江第三任中研院總幹事。1940年7月3日重慶成立中研院第二屆評議會,朱家驊任議長,為當然評議員兼聘任評議員。9月18日朱家驊繼蔡元培任中研院代院長。1946年10月朱家驊開始籌畫中研院院士會議,彙集中國頂級學者,這是中國現代化百年大計,朱家驊之重大貢獻,有極其深遠影響。1947年10月15日朱家驊在南京任中研院第二屆評議會年會議長。是月朱家驊為指導﹑聯絡﹑獎勵學術研究,正式建立院士制度。完成了以院士為主體、由院長主持、評議會負責學術評議、各研究所從事學術研究的體制建設。1948年3月25~27日朱家驊主持中研院第二屆評議會第五次年會,3月26日以朱家驊為議長的20余人的評議會選出第一屆院士81人。4月23日朱家驊任中研院長。9月23日朱家驊在南京北極閣主持舉行第一次院士會議,中研院之體制始告完成。
[编辑] 中研院在台復興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失守大陸,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全部以及數學研究所的部分圖書遷至台北,暫存在桃園縣楊梅鎮火車站倉庫;其餘研究所皆留置於中國大陸,並發展為後來中國科學院之主體。由於多數院士及第一次院士會議所選出之第三屆評議員32人亦都留在大陸,在台者不足法定人數,兩會無法召集並行使職權,中研院陷入半停頓狀態。 为了中国现代化,朱家驊院長為中研院到處奔波,擔負起籌措經費、找尋院址、購地建屋、規劃學科、創辦刊物等起死回生的重任,1954年在臺北南港中研院重建成功。不僅陸續重建植物、化學、動物三研究所,並於1955年2月親自增設近代史、民族學兩研究所。1957年,多方討論出「以報到登記人數為實有全體人數」之辦法並呈奉總統令准,於4月2日在台主持第二屆院士會議,4月3日主持第三屆評議會首次會議,中研院在台逐漸復興。8月20日因病遞辭呈,10月辭去中研院長,1958年1月11日移交。4月10日在南港考古樓召開第三屆院士會議,胡適繼朱家驊之後擔任院長一職,繼續為中研院在台復興而努力。爾後嗣經歷任院長王世杰、錢思亮、吳大猷等先生戮力經營,方有今日之規模。 1994年,旅美學人李遠哲返國接任院長之後,更努力將中研院推向國際。在其任內的十二年中,他密集邀請國際學人訪台蒞臨指導、為中研院研究水準的提昇而大力募款、親赴國外拓展該院的研究觸角,並懇請旅外學人返國效力,繼往開來。 [编辑] 組織
[编辑] 中研院院長遴選辦法依新版中研院組織法在2001年10月公布實施,其中的院長遴選辦法規定,院長任期屆滿時,由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院長候選人三人,呈請總統遴選並任命。院長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编辑] 中研院歷任院長
[编辑] 副院長[编辑] 院士中央研究院從1948年開始選舉中央研究院院士,目前每兩年由院士會議從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中新選一批。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 人文社會科學三組。職權如下: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選舉評議員;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 中研院現有院士計238人,其中數理科學組101人、生命科學組79人、人文及社會科學組58人。 [编辑] 現有研究所
[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參考資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