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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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英文:global city),又稱世界級城市,指在社會、經濟、文化及/或政治層面直接影響全球事務的城市。近年,基於全球化(即全球金融、電訊和交通)的擴張,「全球城市」漸漸為人熟悉。「全球城市」一詞由莎辛(Saskia Sassen)於1991年的作品中首創,與巨型城市(又稱超級城市;megacity)相對。
[编辑] 一般特點全球城市的定義較主觀,但全球城市一般有以下特點:
在西方眼裏,倫敦、紐約、巴黎和東京傳統上被認為是「四大世界級城市」。同時,它們也被視為全球資本主義的象徵。近年一些觀點還包括亞洲的大城市,如香港、新加坡和首爾。當然,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標準,這決取於大家的文化背景、價值觀和閱歷。 在某些已發展國家,其郊區的發跡,加上製造業向發展中國家的不斷遷移,導致城市明顯的衰落。因此,要推動城市的復興、旅遊業和稅收,近年小型城市的政府和其選民的冒起了建立「世界級」城市的念頭。 非凡的世界級城市建築,可為城市帶來一點成功,布宜諾斯艾利斯、法蘭克福、悉尼、墨西哥市和多倫多是有力的證明。這些城市已顯露其大規模和影響力。 [编辑] GaWC的世界級城市名冊1999年,全球化與世界級城市研究小組與網絡(Globalization and World Cities Study Group and Network,GaWC)以英國列斯特郡拉夫堡的拉夫堡大學為基地,嘗試為世界級城市定義和分類。世界級城市名冊於GaWC 5號調查學報 [1]中概述,以國際公司的「高階生產者服務業」供應,如會計、廣告、金融和法律為城市排名。GaWC的名冊確認了世界級城市的3個級別及數個副排名。 注意:這份名冊一般以城市設有多少提供金融及顧問服務的跨國公司營業處排名,而非文化、政治和經濟等的中心。GaWC的城市簡圖,請參見 [2]。 [编辑] 第一類世界級城市(全面世界級城市)[编辑] 第二類世界級城市(大型世界級城市)[编辑] 第三類世界級城市(小型世界級城市)
[编辑] 形成世界級城市的跡象[编辑] 明顯跡象[编辑] 部分跡象
[编辑] 極微跡象
[编辑] 2006年全球城市會議2006年全球城市會議 [3] 將於2006年6月29日假利物浦希望大學舉行,由Dr. Lawrence Phillips主持。會議旨在確定「全球城市」的定義,評核準則包括:城市的形象、敘述、經濟、規劃和市民的體驗。會議也會探討是否只有已知的「四大世界級城市」──倫敦、巴黎、紐約和東京,才可享有全球城市的地位;又或者,發展迅速的亞洲城市或第三世界可否列入世界級城市。 [编辑] 其他準則GaWC的名冊以特定的準則為主,所以其他佔有全球意義的城市未必包括在內。以下是一些例子: [编辑] 世界級城市列表根據個別準則排名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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