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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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话”也可以指明清等时期的汉语通用语;“北方话”重定向至此,另请参见消歧义项。
官话是汉语中分布最广、使用人数最多的一支。中国约70%的人口以官话为母语。官话在中国北方地区、南方的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江西沿江地区、安徽北部、江苏北部作为母语使用。 官话大致分为华北官话、西北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分别以北京话、西安話、成都话和揚州话为代表。华北官话、西北官话分别通行于中国北方的东部和西部,西南官话、江淮官话分别通行于中国南方除吴、赣、湘、粤、闽、客家等方言区以外广大地区的西部和东部。
[编辑] 官话的特征[编辑] 语音官话内部一致性比较大,除了南方地区的部分官話之外,大部分地区都能够彼此通话。 官话的明显特点包括:大部分的中古辅音韵尾消失,中古汉语中的“-p,-t,-k,-m,-n,-ng”现在已经只剩下“-n,-ng”。声调类型少,大部分地區只有平声区分阴阳。除了河南黃河以南部分地區,山東一小部分,江淮官話全部,西南官話岷江小片之外,中古汉语的入声在官话大部分地區内消失;許多地區有卷舌、儿化和轻声现象。这使得官话中出现大量的同音字以及相应产生的复合词,这一点在其它方言中比较少见。 [编辑] 语法与词汇[编辑] 官话的历史“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為雅言、雅音、通語、正音,明清稱為官話,清代又開始稱為國語,1956年改稱普通話;而官話一詞演變為“官話方言”的含義。 官话方言的名字由官方标准话演变而來,由于北方汉族人口主要使用官话方言,而非官话方言汉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南方或者说东南一带等原因,过去有人称整个官话方言为北方方言,实际上,西南官话、江淮官话两大官话方言人口都分布在南方。并且,作为中國標準語的官话,東晋南北朝以來分为南北两支,而最早以晉代中原雅音为基础的南京官話曾經長期是中国的官方語言。五胡亂華、衣冠南渡以後,中原雅音南移,作爲中國官方語言的官話逐漸分為南北兩支。明朝滅元,定都南京,“壹以中原雅音為正”,即以南京音為基礎音系,南京官話为国家标准语音。北方官话直到清代中叶以后才逐渐取代江淮方言系的南方官话成为中國官方的標準語。明清時期來華的西方傳教士所流行的中國話,基本上是以南京官話為標準,直到民國初年西方傳教士主持的“華語正音会”,也以南京音為標準。清末編審國語及民國確定新國音以後,北京官話成爲中國官方的標準語。 [编辑] 分区[编辑] 分区史历史上对官话的分区方法多种多样,以下是简短的分区史:
目前中国大陆出版的方言学的专业书籍、期刊,都采取中国语言地图集的分区法(下称“八区法”)进行对官话进行归类,八区法事实上已成为学界的分区标准。本条目也以介绍八区法为主。 八区法成为学界标准,语言学价值比过去的方法有了质的进步是一个原因,为权威部门所发布则是另一个原因。中国语言地图集是由中国大陆方言学界的权威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在方言学界书籍期刊的出版和归类上也有强制作用。 对于八区法,一些学者也有一定异议,异议的涉及范围,小至某乡某县语言的分类,大至晋语/江淮官话的归属。不过,虽然有异议,也会在先介绍“八区法”的前提下再对“八区法”提出批评。 [编辑] 总概中国语言地图集对官话分区的基本标准是调类,具体的说,是古清音声母入声字的演变状况。这是历史上首次将官话分区标准确切总结为语言学特征,过去的分区法则基于行政区划,以致于各区官话的共同特点难以总结。 此外,“八区法”在制定过程中,对官话区的每个县份,都调查到一个以上的代表点,提供语言学资料的详实度比过去有质的飞跃。 以下是官话各区的分类特征和主要分布。详细内容请参见相应条目。
[编辑] 争议对官话最常见的争论如下: [编辑] 注释註解1: 官话的名字:有官话和北方(话)两种,对于认为官话属于方言而非独立语言的人,可附加方言两字,即官话方言、北方方言。其中: 註解2: 尽管理论上说,官话的子分支,如江淮官话、中原官话等是与晋语、粤语等同级的所谓汉语“大方言区”,但实际上,人们(包括汉语方言学界学者)往往直接把官话和晋语、粤语等并列表示,而不考虑其中的“级别”差异。 [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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