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题 | 图库 | 问答 | 文摘 | 原创 | 百科

历史 | 地理 | 人物 | 艺术 | 体育 | 科学 | 音乐 | 电影 | 信息技术 | 世界遗产

 开放、中立,源自维基百科

个人工具


國民大會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國民大會是依據孫中山五權憲法架構下產生的機關。 孫中山認為,「政」是眾人之事,「治」是管理,「政治」亦即管理眾人之事。 因此,依照這個分類法,他將政府的功能分為政權治權。 治權由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行使,提供人民必要的協助。 而政權,則是在於國民大會,且國民大會的憲法層級在五院之上。 如此一來,人民透過選舉國民大會的代表行使政權,進而控制政府施政作為的治權,使得政權與治權之間達到平衡,政府無法侵害人民權益,人民也得以享受政府所提供的一切功能。在2005年的国民大会完成最后一项使命后,已经寿终正寝,走入民国历史!

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第二十六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一 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每增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縣市同等區域以法律定之。 二 蒙古選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別旗一人。 三 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六 職業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七 婦女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二十七條 國民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 選舉總統副總統。 二 罷免總統副總統。 三 修改憲法。 四 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 關於創制複決兩權,除前項第三第四兩款規定外,俟全國有半數之縣市曾經行使創制複決兩項政權時,由國民大會制定辦法並行使之。 第二十八條 國民大會代表每六年改選一次。 每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至次屆國民大會開會之日為止。 現任官吏不得於其任所所在地之選舉區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 第二十九條 國民大會於每屆總統任滿前九十日集會,由總統召集之。 第三十條 國民大會遇有左列情形之一時,召集臨時會: 一 依本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應補選總統副總統時。 二 依監察院之決議,對於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時。 三 依立法院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時。 四 國民大會代表五分之二以上請求召集時。 國民大會臨時會,如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應召集時,由立法院院長通告集會。依第三款或第四款應召集時,由總統召集之。 第三十一條 國民大會之開會地點在中央政府所在地。 第三十二條 國民大會代表在會議時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會外不負責任。 第三十三條 國民大會代表,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國民大會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第三十四條 國民大會之組織,國民大會代表之選舉罷免,及國民大會行使職權之程序,以法律定之。




编写途中 國民大會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AD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