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達計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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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達計數法是一種投票制度。投票人按喜好排列候選者。如果候選者在選票的排第一位,它就得某個分數;排第二位得一個較小的分數……如此類推。分數累計下來最高分的候選者便取勝。 截至2007年4月,有以下選舉使用波達計數法制度: 在政壇以外,波達計數法也見於體壇,如:
歷史上有許多人曾提出、使用波達計數法。它曾是羅馬議會採用的投票制度之一。13世紀的雷蒙·盧爾和15世紀的庫薩的尼可拉都曾提出這個制度,但在1770年提出的讓-查理斯·波達則幸運地被紀念了。 [编辑] 例子考慮有三個候選人甲、乙、丙的選舉。 有4張選票是這樣:1.甲 2.乙 3.丙 有5張這樣:1.甲 2.丙 3.乙 有7張這樣:1.丙 2.乙 3.甲 若排第一位的候選人取得2分,第二位得1分,第三位無分,各人的分數如下:
即丙勝出。 諾魯議會選舉以排第一位得1分,排第二得1/2=0.50分,排第三得1/3=0.33分來計算。如果按這個方法,剛才的選舉結果要改寫:
這回是甲勝了。 [编辑] 問題波達計數法可能違反多數決標準。換個說法,波達計數法的勝利者未必是最多人放在第一位的,甚至選出了最少人放第一位的也不出奇。 例如:
採用排第n位得4-n分的準則,各人分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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