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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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錄》為宋朝人宋慈所作,由其從事司法刑獄工作所積累之豐富驗屍經驗為基礎,並結合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諸書,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完成了這部有系統的古代法医学著作。
[编辑] 内容《洗冤集錄》成書於淳祐七年(1247年),有五卷,53條,有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六大題材。以目錄來看,本書的主要項目包括:宋代的檢验尸傷法令;验尸方法和注意事項;尸体現象;各種機械性窒息死;各式鈍器損傷;銳器損傷;交通事故損傷;高溫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屍體發掘等項。主要的涵蓋驗屍的檢驗方法、死因的判斷,例如對於被火燒死與死後焚屍的差別、生前溺死與死後棄屍入水,都有精闢的見解。《洗冤集錄》中所稱呼的“血墜”也就是現代法醫學中的“屍斑”。 《洗冤集錄》是宋慈集前人驗屍經驗大成之著作。著者在序言中說道:「獄事莫重於大僻,大僻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他不斷告戒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認為「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對疑難案件尤「不可避臭惡……須是躬親詣屍首地頭……須是多方體訪,務令參會歸一,切不可憑一、二人口說,便以為信。」他亦提出檢驗諸法如檢驗官必須親臨現場、屍格必須由其親自填寫的屍體檢驗等之原則。 《洗冤集錄》亦有其時代條件的限制,血跡、精液、毛髮的化驗工作沒有認識,滴血認親、掘屍蒸骨的方式則不近科學。 [编辑] 刊本《洗冤集錄》宋刊本已失佚,現存最早的版本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四庫全書》只收了目錄而未存書。《洗冤集錄》較1598年歐洲第一本法醫專業書——意大利费德罗(Fortunato Fedele)的《医生的报告》還要早三百多年問世。 後世出現不少類似《洗冤集錄》的著作,有《平冤錄》和《無冤錄》各兩卷,清代吳才鼎(另說是顧廣圻)將這三部作品彙編,稱為「宋元檢驗三錄」,另外還有《洗冤捷录》、《洗冤法录》等十餘種著作。 [编辑] 现代演绎1999年和2003年,香港无线电视翡翠台播出了以本书为背景创作的《洗冤录》。2005年,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以本书为背景创作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 [编辑] 翻译本《洗冤集錄》於1779年最早由法国人介绍节译[1],1855年英国医生哈兰的英译本在香港出版[2],1863年荷兰人德格里兹在巴达维亚出版荷兰文翻译本[3],1924年汉学家翟理思在伦敦出版第二种英译本[4]。现共有英、法、荷、德、韓、日、俄七國語言版本,影响世界各国法医学的发展极为深远。 [编辑] 參見[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