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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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單位:元)俗稱港幣或港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流通貨幣。爲迎接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自1993年1月1日起,新發行的港幣紙鈔與輔幣一律由原稱港圓(包括單位原稱圓)改爲現行用稱“港元”(但硬幣鑄面仍舊保留“圓”的用法)。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自治權包括自行發行貨幣的權力。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一直以來,港幣單位主要是「圓」或者「元」,其次是「毫」以及「仙」(1圓/元=10毫=100仙)。自1995年10月1日開始,由政府發行的1仙紙幣停止使用,「仙」亦不再是香港的法定貨幣。 在香港,港元紙幣絕大部分由經過香港金融管理局授權並监管下的三家發钞銀行所發行。該三家發钞行包括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另外,拾元鈔票原已停止發行,但在香港巿民的要求下,香港金融管理局乃於2002年起自行印行拾元鈔票,並於2007年以試驗性質改為塑料鈔票。而港元中的硬幣则全部由金融管理局負責發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發行與美圓挂钩的聯繫匯率制度。發钞行在發行任何數量的港幣時,必须在按7.80港元兑1美圓的兌換比率(即匯率)下向金管局交出美圓,登記或錄入外匯基金賬目,同時領取負債證明書後才可以開始印鈔。這樣一來,外匯基金所持的美圓就为港元紙幣的穩定提供了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鈔票的式樣都有版權。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權持有人的許可前,都不能任意複製鈔票的式樣。在香港多年來有幾家機構因為未得鈔票版權持有銀行的批准而在廣告上運用,結果被判支付鉅額罰款。 雖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在中國大陸和澳門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門的賭場,港元是澳門幣以外唯一接受的貨幣。同時,港元的防偽技術也是全世界最高的防偽技術之一。
[编辑] 歷史據考,香港是最先把通貨稱為“圓”的地方。本來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之初,採用英國的貨幣。但因為當時與中國大陸的貿易主要以銀作為單位,使各地的銀圓:包括墨西哥鷹洋及中國大陸的銀圓都在香港自由通行。後來,政府為更有效規管當地的通貨,而採用了銀圓為基本通貨單位,而銀圓一詞亦由原先的形容詞變成量詞。1863年香港首次發行官鑄貨幣,並於1866年在香港成立鑄幣廠。當時香港生產的一圓銀幣,都會印上“香港壹圓”四字。這個通貨的名稱亦由香港傳回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並成為各地通貨的單位名稱。後來鑄幣廠於1868年關閉,香港改以其他銀元作為法定貨幣,1872年港元輔幣才於倫敦重新鑄造。 1935年,因為美國等地的銀價上升,引起中國及香港的白銀外流。香港政府在1935年11月9日通過貨幣條例,公佈以「港元」作為香港貨幣單位,並將港元與英镑匯率定為16.8港元兌1英镑。(中國是在香港通過以港元為貨幣前的五天,即11月4日宣佈放棄銀本位,改發法幣。)1937年8月1日,終止了各種銀元的流通,正式以港元作為法定貨幣。二次大戰日本佔領香港時,強行以日本軍用手票代替港元。戰後港元才恢復法定地位。 港元最初與英镑掛鈎,但是戰後英國的經濟實力減弱,更曾一度大幅貶值,影響香港經濟。香港政府於是在1972年6月英镑作自由浮動後,改為將港元以美元掛鈎。匯率由1972年7月6日開始,最初為5.65港元兌1美元。1973年2月改為5.085港元兌1美元。1974年11月起,改作自由浮動。直至1983年,由於香港前途問題引發的信心危機令港元匯價大幅下降,到了同年9月一度下跌至9.6港元兌1美元。同年10月17日起,當時的財政司彭勵治宣佈港元匯價與美元掛鈎,定為7.80港元兌1美元,一直維持至今。 [编辑] 類型現時,港元同時以紙幣及硬幣的形式存在。截至2006年,香港流通的紙幣有$10、$20、$50、$100、$500及$1000;流通的硬幣有$0.1、$0.2、$0.5、$1、$2、$5及$10,但 $10 硬幣已停止新發行。 [编辑] 流通貨幣
[编辑] 外號香港的紙幣都有各自的外號俗稱,詳列如下:
港元數目本身也有俗稱,如一元是「文」、十元是「草」、「條」、一百元是「舊(水)」、一千元是「叉」、一萬元是「皮」或「餅」、一百萬元是「球」。 另有些行業(如買賣汽車的),會叫萬元做「個」,像一萬元會叫成一個、三十五萬的叫三十五個...之類. 另外,辰砂本是藥材中的硃砂其中一個別稱,但由於硃砂從藥用至價値上不是甚麼名貴藥材,故被香港人於上世紀,引伸成為港元輔幣中,面值最小的幾種輔幤的代名詞,如以1980年代後為例,則指面值一毫、二亳及五毫的輔幣。 [编辑] 参見[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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