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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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正式簡稱為湖北湖南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湖北和湖南的軍民政務。因湖南、湖北兩省在明朝時同屬湖廣省,因此通稱為湖廣總督。 [编辑] 沿革
[编辑] 历任总督
[编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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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正式簡稱為湖北湖南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湖北和湖南的軍民政務。因湖南、湖北兩省在明朝時同屬湖廣省,因此通稱為湖廣總督。 [编辑]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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