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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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英語:phenomenon)是指能觀查、觀測到的事實。通常是用在較為特別的事物上。 現象一詞語源為「可見的東西」,英文的「phenomenon」是來自希臘文,本意為「可觀察到的」(observable)。 [编辑] 康德的定義在哲學家伊曼努尔·康德的定義中,「現象」一詞是有特定含意的,它認為「現象」與「本體」(noumenon,或稱本質)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是對立的。我們所身處的世界是由現象組成,與独立于我們經驗的世界(物自体das Ding an sich)是相对的。根據康德的解釋,人類無法了解物自体,僅能了解那些由我們提供的經驗組成的世界。因此康德的时代所称的哲學接近于我们现代所称的科学,应涉及如何理解現象。 「現象」的意含在哲學傳統上衍生出了「現象學」(phenomenology)。主要的現象學家包括黑格尔、胡塞爾、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德里达。 康德對現象的見解,也被認為是影響了哲學上心理動力學模型的發展,并影响探讨大腦、精神如何和外部世界間互動的理論。 [编辑] 常見現象除了哲學中的特別定義,現象一詞在一般情況下是指任何可觀察到的事件。現象也提供科學研究中相當重要的原始資料。例如許多當代科學研究是為了解釋地震、閃電、雨、火、日出、颶風等現象。隨著現代科技的發達,也有越來越多的現象被發現。
有些可觀察到的事件是很普遍易見的,其他的現象則可能需要長時間的分析,加上精密且昂貴的設備才能觀察到。有些是具有代表性的實驗,並且能引出驚人的發現。 此外有一種現象是超越一般認知的範圍,並且是知識科學家們所不承認的。這些現象都在超常現象中被討論。 [编辑] 相關條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