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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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求國,或稱「流求」,係中國唐代史家魏征和令狐德等在《隋書·流求國》和《隋書·陳稜傳》中所提到的一個在東方海上的島國。根據該史料的記載,在公元7世紀初(大業年間),隋煬帝派遣二名武將,數次到達流求國,征討流求住民並把數千名不馴服的男女捕回中國。有學者相信,這個流求國就是今天的台灣,但是也有學者認為是今天的琉球群島,此外也有學者認為,當時隋代的流求應該是泛指琉球群島、台灣等,中國大陸東方海中的一連島嶼。
[编辑] 《隋書》上的記載隋煬帝(569年-618年),即楊廣,是隋代的第二位、也是最後一位皇帝。煬帝為人好大喜功,對外極為積極,北修長城,服突厥,討吐谷渾;對南則於605年討平林邑,後派長駿等使赤土國,於610年譴陳稜、張鎮州征破流求,又東伐高句麗,對外經營頗為積極(曹永和 1979,4)。然而隋代卻也因他的橫徵暴斂、民不聊生,而在他上台14年以後就滅亡了。 隋煬帝征討流求一事,詳見於《隋書》卷81〈東夷列傳〉46〈流求國傳〉、以及同書卷64〈列傳〉29〈陳稜傳〉。其大致經過如下:
簡單來講,煬帝總共征討過流求三次。第一次是607年,因為語言不通,所以只「掠一人而返」。次年,再令朱寬第二次進擊,但也僅「寬取其布甲而還」。第三次則是在610年,由陳稜和張鎮州領軍,是一次相當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虜其男女數千人」而返。 [编辑] 幾種既存的解釋《隋書》所記載的流求,其所指究竟為今天的台灣,或者是琉球,或者甚至是其他的地方,一直是台灣史學界長久以來爭論的問題。持不同意見的人,「聚訟紛紜,各持己見,至今仍時有爭論」(曹永和 1979,5)。史明(1980,26)總結台灣、中國、日本、和西歐眾多學者對於流求的各種不同解釋,認為結果可以分為以下三種不同的說法:
如果以第一說和第二說做比較的話,《隋書》上所記載之流求人的習俗,似乎是與台灣原住民的文化比較接近。「《隋書·流求國》關於台灣番族的人物、姓氏、政治組織、居處建築、戰陣攻鬥、武器用具、男女服飾、性情相貌、風俗習慣、文化禮儀、賦稅刑罰、起居飲食、宴會歌舞、婚喪嫁娶、樹木鳥獸、墾殖農作、宗教信仰……能有長約千字的描寫敘述,均與實際的情況相附」(中國台灣網 2001)。 「流求」這個在隋代所使用的名稱,一直到宋代還被繼續使用,然後再到元代也仍然存在這個名稱,只是改寫為「琉求」或「瑠求」(史明 1980,26-7)。然而,在中國史書的記載上,卻有相當多的著作不同意這種將「流求」視為是台灣的見解。其中有的認為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並不是台灣,支持第一種說法的著作,以刊行於1737年的清朝官方史書《福建通志》(郝玉麟監修;謝道承等編纂)為代表(轉引自彭明敏、黃昭堂 1995,29-30)。 此外,也有更多的著作,雖然並未宣稱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但是卻對「將隋代流求視為台灣」的這種見解,抱持著相當不以為然的態度。清代朱景英所著的《海東札記》(見朱景英 1958,1)、以及清代林豪所著的《澎湖廳誌》(見林豪 1963 第一冊,53),都對這種見解提出相當程度的質疑。在陳衍(1856年-1938年)所著的《臺灣通紀》中,他這樣描述:「隋大業中,虎賁將陳稜一至澎湖,東向望洋而返」(見陳衍 1961,51)。就這段文字來看,陳稜雖然抵達了澎湖,但是並未再繼續前進而立刻折返。也就是說,他根本未曾遠征過台灣。此外,清代的陸應陽於1686年所著的《廣興記》〈琉求傳〉中,也有以下這段文字:
陸應陽的這段話基本上語焉不詳,其所描述的有三個國王的這個「流求」,則顯然並不是現今的台灣。從以上的這些證據來看,我們可能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結論,可以宣稱隋代的流求國到底指的是現今的那一個地方。彭明敏和黃昭堂(1995,29)認為,「以流求(琉求)指現在的琉球而非指台灣,是從明末開始的」。一直要到那個時期以後,中國大陸的漢人才對琉球群島和台灣的區別,有比較清楚的認識,也開始把現在的琉球稱為「大琉求」,而台灣北部則被叫做是「小琉求」(史明 1980,30)。因此,史明(1980,27-8)認為隋代的「流求」不能說只是指台灣島,而應該採取第三說,即認為「流求」乃是包括現今琉球群島和台灣兩地的總稱,比較恰當。 這種對「流求等同於台灣」之說法的質疑,也可以在不少當今學者的著作中找到,比如說幣原坦(1938)、郭弘斌(2003)、康才媛(2001)、賴福順(2000)、以及張士丞(1971)等。 [编辑] 注釋[编辑] 參考出處(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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