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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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日本军国主义战犯的其中一類。日本称为A級戦犯。另外兩類日本戰犯分別為乙級戰犯及丙級戰犯。
[编辑] 详细的定义甲級戰犯為犯有「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詳細控罪指:「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或從犯;策劃、執行計劃或秘密計劃;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審的甲級戰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對個別國家發動戰爭的罪名。甲級戰犯主要為掌握決策權力的軍隊或政府中之高層。 乙級戰犯指犯有「戰爭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鹵莽疏忽責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級戰犯同時有被控以此「戰爭罪行」。 丙級戰犯指犯有「違反人道罪行」,多數指控實際執行殺害或虐待者。 [编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甲级战犯名单上述的28人於1946年4月29日被起訴。28人之中,大川周明因梅毒引起的精神異常而免除起訴,永野修身與松岡洋右在判決前病死。於1948年11月12日變成25人接受判決。死刑在1948年12月23日執行。 [编辑] 判決[编辑] 绞刑(死刑)[编辑] 終身監禁[编辑] 有期徒刑
[编辑] 判決前病死[编辑] 免除追訴
※死於獄中 [编辑] 靖国神社的甲级战犯[编辑]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裁判的甲級戰犯懷疑者[编辑]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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