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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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总书记胡锦涛领导下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1],据预测将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党章[2]。
[编辑] 主要内容按照现时的官方定义,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编辑] 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的概念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4个具体方面:[3]
[编辑] 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4]其中又包括以下要点:[5]
[编辑] 发展历史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在广东视察时首次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同年7月28日,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的工作会议上又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这被认为是科学发展观一词的首次出现。[6] 2003年10月14日,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五个统筹”。该次会议将胡锦涛的讲话精神写入最后决议,科学发展观概念得到了完善,并正式被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之一。 其后,中共中央迅速组织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2004年2月29日,在研究班的结业式上,温家宝要求全党“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提高到全党“统一思想”的高度。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就科学发展观发表讲话,“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将科学发展观提到与“三个代表”并列,这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对科学发展观最完整、最全面的阐述。 2007年初开始,中共中央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对科学发展观的大规模学习运动,许多专家学者都撰文论述科学发展观的先进之处。另外,中共中央还树立了方永刚等宣讲“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这都被认为是为“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甚至是宪法而做的准备工作。[7]但是也有学者在官方刊物撰文,以对“三个代表”写入党章进行反思的方式,表示反对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8] [编辑] 评价中国共产党官方认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9]官方说法称“科学发展观既是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根同源、一脉相承”,又是“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深刻总结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其他国家谋求发展的成败得失”基础上的,因而是“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了一个新阶段。”[10]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在《北京日报》上撰文表示,要从政治、全局、意识形态、改革和战略“五个高度”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他在文中抨击了“有的领导干部”,指出他们存在“科学发展观是应急的措施”、“与改革对立”等错误思想。他认为科学发展观有助于强化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和控制能力,从而巩固其执政地位。[11]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梁妍慧认为,“科学发展观”需要落到实处,“必须要解决好观念转换、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的问题”,“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一些中共地方领导认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改革目前的政绩考核办法,否则中央的决策很可能会流于形式”,他们认为现在的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内容过于随意、项目过于繁杂。因此,树立“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转变政府职能。[12]为此,中组部长贺国强在2006年2月11日表示: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必须进一步创新实绩考核的手段、进一步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13] [编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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