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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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作者爱米尔·杜尔凯姆(Émile Durkheim) [编辑] 出版时间[编辑] 内容提要杜尔凯姆著手进行研究自杀的人们的特质,发现一种社会链带的关系。从事自杀的人,与社会的涉入较少,呈现松散的状态;相反的,在某些很少从事自杀的群体中(天主教团体、犹太教团体),归纳出他们共有的特性,也就是宗教涉入生活的程度非常高,而且社会联结十分紧密。而同样的,人类社会中也出现过集体自杀的例子,这同样也是社会联结十分紧密的人才会从事的行为。因此,他可以将自杀的人们分成三种类型:利己的自杀、利他的自杀和失范的自杀。失范的自杀是社会价值的突然失去,无所适从而产生的自杀。他认为自杀是一种社会因素导致的现象,并且反映社会的混乱状况。社会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是正常的,偶然出现的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的本质难以确定,只能从外部去观察。社会现象有一定的功能。它们产生的原因要从社会环境中寻找,而反对作心理学与生物学的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