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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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数,在数学中,是指正整数(1, 2, 3, 4...)。前面的定义通常在数论中使用;而在集合论和计算机科学中,则喜欢使用非负整数(0, 1, 2, 3, 4...)这种定义。 自然数通常有两个作用:可以被用来计数(如“有3个苹果”),也可用于排序(如“这是国内第3大城市”)。 自然数有关整除性的特性,例如素数的分布,属于数论研究范围的课题。有关计数的问题,比如Ramsey理论在组合学中研究。
[编辑] 历史与0的定性自然数由数数目而起。古希腊人最早研究其抽象特性,当中毕达哥拉斯学派更视之为宇宙之基本。其它古文明也对其研究作出极大贡献,尤其以印度对0的接受,为人称道。 零早于公元前400年被巴比伦人用作数码使用。玛雅人于公元200年将零视为数字,但未与其它文明有所交流。现代的观念由印度学者Brahmagupta于公元628年提出,经阿拉伯人传至欧洲。欧洲人开始时仍对零作为数字感到抗拒,认为零不是一个“自然”数。 19世纪末,集合论者给自然数一个较严谨的定义。据此定义,把零(对应于空集)包括于自然数内更为方便。逻辑论者及电算机科学家,接受集合论者的定义。而其他一些数学家,主要是数论学家,则依从传统把零拒之于自然数之外。 [编辑] 符号数学家们使用 N 或
而非负整数集合一般如下表示:
有些作者也使用 W 或 [编辑] 定义要给出自然数的严谨定义并非易事。皮亚诺公设提出自然数要适合五点:
若把 0 除出自然数之外,则公设内的 0 要换作 1。 集合论中的一般构作法是把一自然数看作是所有比它少的自然数组成的集,即 0 ={ },1 = {0},2 = {0,1},3 = {0,1,2} ……若有人把自然数看作集合,通常就是如上。 在此定义下,在集合 n 内就有 n 个元素;而若 n 小于 m,则 n 会是 m 的子集。 [编辑] 性质自然数加法可经a + 0 = a及a + (b + 1) = (a + b) + 1递归定义而成。因而得出可置换幺半群(N, + ),是由1生出的自由幺半群,其中幺元为0。此幺半群服从消去律,可嵌入一群内:最小的是整数群。 同理,自然数乘法
我们说 给出两个自然数a和b而
q称为“商数”而r称为“余数”。 若r = 0则a可被b 除尽,记为a | b。 [编辑] 推广对于有限序列或有限集合,序数及基数皆与自然数同。 |

代表以自然数组成的



来表示“所有的数”的集合。
可经
及
得出。而
亦是可置换幺半群;
。
当且仅当有自然数
是一个
及
。
,可找到唯一两个自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