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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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布鲁斯(Rhythm and Blues, R&B),又稱节奏和布鲁斯、節奏怨曲。是一种首先非裔美国人艺术家所演奏,并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由是美国告示牌雜誌(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 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1],取代了种族音乐(最初来源于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rock and roll的基础元素。
在1960年代, 节奏布鲁斯被用于总括灵魂和funk音乐的术语。而现在R&B的缩写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full节奏布鲁斯,参考有迪士高发展而来的现代灵魂和funk影响的流行音乐, 这个词的主流运用变得不那么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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