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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純美(1957年10月22日—),為2003年11月-2005年間之台灣社會話題人物。台北縣三重商工畢業。
[编辑] 簡介
- 許純美因自稱“上流社會人士”,被人們簡稱“上流美”。她早年是台北市重慶北路一家美術燈專賣店的店員,先後與兩位富商(李文清、鄭奇松)結婚而致富。她自稱資產新台幣10億元,每個月台灣、日本房租將近新台幣500萬元。[1]
- 2003年11月,許純美的親生女“小雲”流浪在大賣場,意外讓許純美成為焦點人物。許純美本人宣稱,自己有億萬家財。在當事人不反對之下,許純美於2004年被台灣媒體塑造成丑角,並藉以提昇新聞或綜藝節目收視率。小雲說,母親認為她是亡靈轉世,是不祥之人,所以才不要她。許純美搖頭否認。只是難道這七年,她都沒跟親生女兒聯絡嗎?怎麼會不知道女兒的情況呢?許純美表示,當初是表妹要扶養,後來經濟出了問題,她看報紙才知道女兒流浪大賣場的事情。
- 2004年1月,許純美因演員蕭大陸(本名蕭昭發)欠錢不還,心生不滿,宣稱:「我跟蕭大陸同居過11天。他拿一根圓圓滑滑的小棒子,叫我插他的肛門,然後叫『我好爽、我好爽』達到高潮。後來我才發現他是同性戀。」2004年底,法院以誹謗罪名判處許純美拘役50天。[2]
- 2006年夏,許純美因之前被邱品叡打到鼻樑受傷,至整形外科花近30萬整形,進行了玻尿酸及電波拉皮手術,並於整形不久赴中國大陸之綜藝節目通告;隨後回台,自稱整形後大家稱她為台灣黑木瞳,並宣稱整形後通告數增多許多。
- 2006年12月,許純美以無黨籍身分參選該年台北市議員,以1,384票(得票率0.57%)落敗。
[编辑] 評價
- 有人認為,談話多為所謂「台灣國語」[3]的許純美被新聞節目塑造成戲謔對象,亦為台灣媒體對於台灣本土化運動的一種反擊。因此,《新台灣新聞週刊》稱此「許純美現象」為「媒體背離社會公器精神」而多加言誅筆伐。[4]
- 2006年10月29日,宮雪花說:「我是空前絕後的美女,和她層次不同,我不想跟她比!」(〈宮雪花後稱 和阿美層次不同〉,2006年10月30日,台灣《蘋果日報》)
[编辑] 歷任丈夫和男友
- 李文清(第一任丈夫。)
- 鄭奇松(第二任丈夫。已故。)
- 黃海明(第三任丈夫。)
- 蔣清全(第四任丈夫。2006年8月開始交往,2006年8月28日結婚,18天後離婚。)
- 林宗一(離婚後第一任男友。2004年開始交往,2006年3月29日分手,2006年12月復合。)
- 邱品叡(離婚後第二任男友。2006年4月開始交往,2006年7月分手。)
[编辑] 注釋
- ↑ 臺灣《蘋果日報》2007年2月23日C1版:〈許純美坦承勾回小牛郎〉
- ↑ 臺灣《蘋果日報》2007年1月23日:〈許純美被控加重誹謗 獲判免訴〉
- ↑ 例如:許純美常常把「學佛」講成「鞋猴」,把「我」講成「偶」。
- ↑ 2005年3月24日出刊,《新台灣新聞週刊》第470期:〈政治的「許純美」〉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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