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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的三种方式演绎、归纳和溯因可以用如下方法解释(取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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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出 α, β,和规则 R1 : α ∴ 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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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绎 是使用规则和它的前件(precondition)来得出结论(α ∧ R1 ⇒ 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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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 是在多个 β 和 α 的例子之后认识到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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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溯因 是使用后件(postcondition)和规则来假定可以解释后件的前件(β ∧ R1 ⇒ α)。
[编辑] 参见
[编辑] 引用
[1] T. Menzies. Applications of Abduction: Knowledge-Level Modeling. November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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