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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生者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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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徑
WP:LIVING
WP:BLP
總括而言:維基百科上有關尚在人世者的文章可以影響這個人的生活。因此這些文章需要嚴謹地撰寫,並特別留意需要可供查證、保持中立的觀點、並避免原创研究,特別是提及有爭議的項目時。
維基百科的方針
文章的標準
中立的觀點
可供查證
非原创研究
列明来源
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
生者傳記
與維基人的合作
善意的推定
文明的編輯方式
共識
不要人身攻击
争论的解决

尚在人世者立傳或修訂時,編輯者需特別謹慎,需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並嚴謹地遵從維基百科的内容方針:

必須確保該條目之正確性[1]堅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獻——特别是個人生活细节。有關在世人物之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應立即自該條目及其討論頁移除。[2]這些原則普適於相關条目中關於在世人物的傳記資料。在維基百科中作出任何具爭議性的的宣告者都必須負舉證之責﹔特別是在世人物的傳記上更要如此。

目录

[编辑] 基本原則

维基百科每天都会受到来自人物传记主角有理有据的投诉,这些投诉或以電郵傳至維基百科的聯絡地址,或致電到基金會總部及致電吉米·威爾士,或經郵件送達。當這些人發現自身條目不實或遭歪曲時,有理由感到疑慮。完善且圓滿地解決此類投訴是很棘手的工作,需OTRS志願者及受薪員工共同參與。

经常有條目之主角嘗試編輯他們自身相關條目以移除有問題的內容,反而令問題變得複雜。由於這些人不一定是經常來的維基百科人,不清楚我們的方針,當他們以善良信念編輯時,卻時常被指摘為惡意破壞或導致回退戰。

因此,編輯在世人物傳記時,需特別謹慎,並注意以下重點﹕

  • 編輯該條目時,需具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及嚴格地遵從維基百科的内容方針;
  • 如果該條目的主角編輯它,假定善意是非常重要的;
  • 如果出現匿名IP地址或新用戶,清空關於一個在世人物的頁面,或其中一個小節時,他頗可能就是主角。請不要反應過激,應與其人對話,並檢閱該條目是否含有任何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批評,如有,請刪除它們。

[编辑] 寫作風格

在世人物傳記應以負責任的態度、謹慎地、以中立及百科全書式語氣撰寫。雖說結局主義(eventualism)可用於他類條目,質素欠佳的在世人物傳記應刪節或刪除。

編輯者必須以非特定立場的態度,列出來自第三方的可靠相關出版物作為引證;且於若干情形下,列出主角本身發表了哪些關於自己的資料。寫作風格應是中立、基於事實及保持低調,且注意不要讓自己流於同情或鼓吹性新闻学的觀點。

[编辑] 移除未列明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

編輯者應自在世人物傳記及其討論頁移除任何無列明來源或所倚賴之來源不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所列準則的負面資料,且可未經討論即逕行移除,這亦是回退不過三原則列明的例外情況。此原則亦適用於維基百科任何部份的關於在世人物的傳記性資料。管理員可以利用保護頁面及封禁以移除無列明來源的資料,即使他們有份編輯該頁面亦可以這樣做。重新加插該等資料的編輯者可被警告及封禁,請參閱Wikipedia:封禁方针Wikipedia:誹謗

當管理員遇到無列明來源及負面語調的人物傳記時,如果找不到一個中立觀點的版本可供回復,應刪除該條目而無需經過討論(見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

吉米·威爾士曾經說過:

我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若干編輯似乎有個糟糕的傾向,將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資料加上『來源請求』標記。這種作法不對,除非找到資料的出處,否則應予移除。這點適用於所有資料,尤其是在世人物的負面資料。[2]


他認為「沒有」資料總好過「臆測性」的資料,並強調需要敏感性:

涉及真實人士時,他們有可能受害於你的字句。我們不是小報新聞,我們是一部百科全書。[3]


[编辑] 模板

Template:Blp可以加進在世人物傳記的討論頁中,使編輯者及讀者(包括主角)留意此方針。

[编辑] 可信的來源

在一個在世人物的傳記中,任何如非屬實即構成誹謗的宣稱必需列明來源。缺乏第三方可靠來源時,一篇人物傳記將違反非原创研究可供查證的方針,並且可能被认作誹謗

仅在拥护者网站或不出名的报纸上出现的信息应该小心对待,如果该资料是貶損性的,應避免採用。從某人自己出版的書本、網站或網誌找到的資料應避免使用,除非它們乃是由主角撰寫(詳下)。

[编辑] 以主角作為資料來源

在某些個案,主角可能捲入一個條目之中。他們可能自己動手編輯或由其代表人編輯,他們可能經該條目的討論頁或電郵聯絡維基百科人,又或者他們以新聞稿、個人網站或網誌、或自傳提供資料。當主角提供的資料與該條目內無來源的敘述不符,那些無來源的敘述應移除。

由主角提供的資料可以加進該條目中,如果它

  • 與該人的重要性相關;
  • 無爭議性;
  • 非不恰當的自我宣傳;
  • 沒有涉及第三方或與主角無直接關聯的宣稱;
  • 可合理地相信是主角所寫。

即使主角沒有被採用作為資料來源,主角所寫的網誌或個人網站可以列於外部連結或進一步資料的分節。

[编辑] 為隱私而作出的假定

在世人物的傳記必需謹慎地撰寫,並適當地顧及主角的隱私。

[编辑] 公眾人物

對於顯著的公眾人物,應該可以找到許多可靠的、由第三方出版的資料來源,維基百科的人物傳記應根據此類來源所述而撰寫。如果一個申述或事件是值得注意的、相關的及得到可靠資料來源充分記錄,它可以納入該條目內——即使它是負面的及主角不喜歡有人提及它。如果它沒有被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所記錄,請不要加入条目。

例子﹕“某男与某女有过一场糟糕的离婚。”它是否值得注意、可供查証及對該條目重要?如果不是,請省略它。
例子﹕某政客被指称有婚外情。虽然他否認了,但《紐約時報》刊登該申述,并且已经成为了公眾醜聞。該申述可納入傳記內,列明《紐約時報》為資料來源。

從第一手來源得到的資料應小心使用。舉例,公共記錄包括個人詳細資料諸如居所價格、交通傳票、車輛登記及居所或業務地址一般來說不應採用。如果一項事實經一個可供查證的第二來源記載後,以公開記錄的第一手資料引證該第二來源是可以接受的。與該等人物重要性相關的資料,例如某人變得知名的部份原因是因為涉及法律訴訟的話,採用該人的法院檔案是容許的。同樣地,如果公共記錄諸如畢業日期、結婚証書日期之類可供公眾查閱及已經為一個可供查證的第二來源報道,它們也容許使用。請參看Wikipedia:可供查證

[编辑] 非公眾人物

維基百科也包含另外一些人的傳記,他們有足夠的重要性被記入,卻應該獲得非公眾人物所應得的對於隱私的尊重。在此類個案中,編輯者應有所克制,只包括對於該等人物的重要性有關係的資料。從第一手來源得到的資料一般不應採用,除非它們已經為一個可供查證的資料來源所提及(請參見上面)。

在一些難以決定的個案中,經驗法則應是「不要造成傷害」。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不是一份小報。我們的工作不是要成為煽情作家,也不是要成為散播關於人們生活的刺激性宣稱的主要工具。

[编辑] 出生日期的隱私

維基百科包含了一些名人的準確出生日期,但包含大多數在世人物的這項資料應小心處理。誠然許多著名在世人物的準確出生日期已為大眾廣泛知悉並不難取得,但對於勉強有重要性的人物或非公眾人物來說,這並非必然。在盜用身份的事件日益增多之時,人們越發認為自己的準確出生日期是隱私資料。如果對當事人的重要性存疑,或一篇人物傳記的主角投訴刊載其出生日期,為小心起見,宜只列出其出生年份。

[编辑] 批評

[编辑] 惡意編輯

編輯者應留意是否有人對人物傳記或傳記性資料進行惡意創建或編輯。如果有人看似要鼓吹某種觀點或偏見,應堅持他提供可信的第三方已發佈的來源資料,及證明該等內容與這位名人的重要性有關連。

[编辑] 批評者、反對者及誹謗者的意見

如果批評者的觀點與主角的重要性有關連,及基於可信來源,及該內容的寫作態度不會令該條目有一面倒的偏向或看似附和該批評之內容的話,該等批評可以在條目內出現。有時你會把少數人的觀點表達為好像是大多數人的觀點,請小心避免批評性的內容佔去過多篇幅。如果該等批評僅代表極少數人的觀點,它不應該存在於該條目內。

批評應該按可信來源提供來源,應專注於該條目的主角。請提防那些「牽連犯罪」(或譯聯想入罪,例如某人因為與某群體有關連而受指控)的宣稱。

[编辑] 分類的使用

分類名稱並不帶有免責聲明或修飾,因此若是分類,必須要在條目中寫明使用分類的原因。該條目必需敘述導致該分類被使用的事實,而該等事實必需舉出來源。

舉例,當一宗有重要性的罪案為該條目所描述,並有資料來源,而該人承認控罪或被判有罪時,才可以加入Category:罪犯

不應使用關乎宗教信念及性喜好的分類,除非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 主角自己公開表示認同該信念或喜好
  • 主角的信念或性喜好與他的重要活動或公眾生活有關連

在加上令人覺得該人名譽欠佳的分類時,應小心行事。請參見en:Invasion of privacy#False light

[编辑] 处理条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雖然維基百科不鼓勵人們撰寫關於他們自己的新條目或大幅擴充現有的該等條目,仍歡迎條目主角編輯條目以修正不準確之處,移除不準確或無列明來源的資料,或移除誹謗性內容。

吉米·威爾士提醒其他編輯者在從事此類嘗試時應三思:

...將某人所移除的關於他們自身的誹謗性內容,加以回復,是件糟糕的蠢事。[4]


清空一個在世人物傳記的全部或部份內容的匿名編輯應小心評估。當涉及的個別人物並非特別重要時,該等編輯通常不是惡意破壞,反而是該條目的主角為了移除帶偏見或不確的資料而這樣做。監察最近更改的人及其他相關人士於此類事件中應多加留意,以確定面對的是什麼樣的人物,避免使用帶著激情的編輯摘要或關於惡意破壞的討論頁模板。

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员会制定了對於傳記中受議論對象憐憫的一個決議,尤其是當那些受議論者成為維基百科編輯者時:

對於那些有,或者是可能有關於自己的一個條目的人來說,這樣的條目——尤其是整篇錯誤或引用強烈反面的資訊的條目,會是一種誘惑,使他們過度專注於他們自身條目中的問題。這樣的行為往往會導致不成熟的行為與尊嚴的喪失。而強烈地批評陷入這種現象的用戶,而非將其視為一種新手可能會犯的錯誤,這違反了不要伤害新手的原則。
仲裁委員會決議(2005年12月18日)


[编辑] 处理关于你本人的条目

如果你有關於一篇你本人的條目的疑問或問題,你可以經電郵聯絡維基百科。另外的做法是讓該頁面的編輯者得知此方針的存在。如果你在執行此方針時需要幫助,請聯絡管理員。請看Wikipedia:管理员名单

[编辑] 法律事宜

如果你是一篇人物傳記的主角及有一項關乎法律的關注事項,維基百科的指定代理人是:

Jimmy Wales, Designated Agent
Wikimedia Foundation, Inc.
146 2nd St N, # 310
St. Petersburg FL 33701
United States
傳真號碼﹕ +1(727)258-0207
電郵﹕ board "at" wikimedia.org (把"at"換成@)

電郵亦可傳送至﹕ info-zh "at" wikipedia.org (把"at"換成@)

更多聯絡資料

[编辑] 參見

相關的方針

相關的指引

範例條目

[编辑] 注釋

  1. 吉米·威爾士 - 簡報時的演講 - 2006年8月 Wikimania(英文)
  2. ^ 2.0 2.1 吉米·威爾士 - WikiEN-l 沒有資料勝過錯誤或不實的資料 2006年5月16日及2006年5月19日(英文)
  3. 吉米·威爾士 - WikiEN-l 沒有資料勝過錯誤或不實的資料 2006年5月19日(英文)
  4. 吉米·威爾士 - 沒有資料勝過錯誤或不實的資料 2006年5月19日(英文)

[编辑] 延伸閱讀

其它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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